王梵志

[唐]

生平简介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編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癭,大如斗。经三年,其癭朽爛。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諷)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別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于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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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波乐 九十一

父母时怨家,生一五逆子。 养大长成人,元来不得使。 身役不肯料,逃走皆(张改作“离”,项、蒋校“背”)家里。 阿耶替役身,阿娘气病死。 腹中怀恶来,自生煞人子。 此是前生恶,故故来相值。 虫蛇来报恩,人子合如此。 前怨续后怨,何时逍祖唯。

回波乐 九十二

有钱不造福,甚是老愚痴。 自身不吃着,保(张改作“报”)投受(戴校“持授”)妻儿。 打脊眼不痛,十指不同皮。 饱吃身自(一作“自身”)稳,饿肚身自饥。 积十年调宁(项改“贮积千年调”),知身得几时(张改二句作“莫积千年调,宁知得几时。 ”)。 一朝身磨灭,万事不能{宀/兑}(项校“窥”,张改作“究”)。 妻嫁后人妇,子变他家儿。 奴婢换曹主,马即别人骑。 闻强急修福,莫于(项校“逾”)百年期。

回波乐 九十三

暂时自来生,暂时还即死。 [死]后却还家,生时寄住鬼。 不愁麦不熟,不怕少谷米。 佯(张改作“阳”)坡展脚卧,不来(项校“采”)世间事。 死去长(一作“常”)眠乐,常恐五浊地。

回波乐 九十四

身是上阵兵,把刀被煞死。 你若不煞我,我还煞却你。 两既忽相逢,终须一个死。 死亦不须忧,生亦不-734-须喜。 (原本二句互乙)须入涅槃城,速离五浊地。 天心(张改作“公”)遣我生,地母收我子。 生死不由我,我是长流水。

回波乐 九十五

世间乱浩浩,贼多好人少。 逢着光火贼,大堡(戴校“太保”)打少保(项校“小堡”)。 贱价得他物,钱亦不还耀(张改作“粜”、项校“还钱亦不粜”)。 自买(张改作“卖”)索钱多,他买还钱少。 不得万万年,营作千年调。

回波乐 九十六

兀兀(张改作“营营”)自免身,拟觅妻儿好。 切迎(张改“巧遇”)打脊使,穷汉每斈{冫号}(项校“年枵”)。 枉法剥众生,财是人髓脑。 报绝还他债,家家惣须到。 智者星星(项校“惺惺”)行,愚人自缠遶。

回波乐 九十七

世间何物重?夫妻取(项、蒋校“最”)是好。 一个厥磨(张改作“摩”)师,眼看绝行道。 {忄熏}{忄熏}(张改作“熏熏”)莫恨天,业是前身报。 妻儿嫁与鬼,你向谁边告。 教你别取妻,不须苦烦恼。

回波乐 九十八

吾头何谓自(张改作“为白”),子孙满堂宅。 吾今与纪年,尽被时催迫。 要须在前去,前客避后客。 于(项校“逾”)时未与死,眼看天地[窄](官)。

回波乐 九十九

朝庭来相过,设食因杯酌。 四海同追由(项校“游”),五郡为劝乐。 义故及三代,死活相凭托。 合去正身行,不容君(戴校“名”)字错。 雇人即棒脊,急手摄你脚。

回波乐 一○○

知识相伴侣,𫏐时不觉老。 面皱黑发白,把杖入长道。 眼中冷泪下,病多好时少。 怨家乌枯眼,无睡(张录作“眠”字)天难晓。 朝夕乞𫏐时,百长(张改作“年”)谁肯保。 使者门前唤,手脚婆罗草。

回波乐 一○一

五体一身内,蛆虫塞破袋。 中间八万户,常无啾唧声。 脓流遍身遶,六贼腹中停。 两两相啖食,强弱自相征(张改作“争”)。 平生事人我,何处有公名(张改作“平”)。 -735-。

回波乐 一○二

吾家昔富有,你身穷欲死。 你今初有钱,与吾昔相何(张改作“似”)。 吾人乍无初,还同[昔](借)日你。 可[惜](借)好靴牙,翻作破皮底。

回波乐 一○三

夫妻拟百年,妻即在前死。 男女五六个,小弱未中使。 衣破无人缝,小者肚露(一作“路”)地。 更娶阿娘来,不肯缝补你。 入户徒衣食,不肯知家事。 合斗遗啾唧,阿娘嗔儿子。 家内既不和,灵神(张将二字互乙)不欢喜。 后母即后翁,故故来相值。 [□□□□□],故来寻常事。 欲得家里知,孤养小儿子。 (以上三十六首皆录自前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二刘复辑《敦煌掇琐》三○,原件编号为伯三四一八。 据张锡厚《王梵志诗校辑》卷五参校。 张氏另参用了伯三七二四、斯六○三二及苏二八五二卷点校。 )(按:刘复《敦煌掇琐》目录谓此卷卷残,抄出者共五十二首。 童养年辑《全唐诗续补遗》卷二据以选录十首。 今将童氏未录者全部录出,合计共得诗四十二首,不及刘氏所言之数,因篇章分合不同之故耳。 又刘氏于末首眉批:“原本似未写完。 ”然细审诗意及押韵,似第十七句脱去,全诗已抄完。 原卷首残尾不残。 按:上录伯三四一八、伯三七二四、伯六○三二等三卷所录五言诗,原皆不题作者。 张锡厚考为王梵志作。 然此组诗内容与王梵志诗有较大不同,是否即王梵志作,尚可讨论。 今姑从张说,录存于王诗之末,以俟考详。 )-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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