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
野节鞭
[唐]
元稹
神鞭鞭宇宙,玉鞭鞭骐骥。
紧綛野节鞭,本用鞭赑屃。
使君鞭甚长,使君马亦利。
司马并马行,司马马憔悴。
短鞭不可施,疾步无由致。
使君驻马言,愿以长鞭遗。
此遗不寻常,此鞭不容易。
金坚无缴绕,玉滑无尘腻。
青蛇坼生石,不刺山阿地。
乌龟旋眼斑,不染江头泪。
长看雷雨痕,未忍驽骀试。
持用换所持,无令等闲弃。
答云君何奇,赠我君所贵。
我用亦不凡,终身保明义。
誓以鞭奸顽,不以鞭蹇踬。
指㧑狡兔踪,决挞怪龙睡。
惜令寸寸折,节节不虚坠。
因作换鞭诗,诗成谓同志。
而我得闻之,笑君年少意。
安用换长鞭,鞭长亦奚为。
我有鞭尺余,泥抛风雨渍。
不拟闲赠行,唯将烂夸醉。
春来信马头,款缓花前辔。
愿我迟似挛,饶君疾如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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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元稹 [唐]
元稹,字微之,河南河內人。幼孤,母郑贤而文,亲授书傳,舉明经书判入等,補校书郎。元和初,应制策第一,除左拾遗,历监察御史。坐事貶江陵士曹参軍,徙通州司马。自虢州长史征为膳部员外郎,拜祠部郎中、知制誥。召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进工部侍郎同平章事。未几罢相,出为同州刺史,改越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浙东观察使。太和初,入为尚书左丞、检校户部尚书,兼鄂州刺史、武昌軍节度使。年五十三卒,赠尚书右僕射。稹自少与白居易倡和,当时言诗者称元白,号为元和体。其集与居易同名长慶,今編诗二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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