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
新乐府 采诗官 监前王乱亡之由也
[唐]
白居易
采诗官,采诗听歌导人言。
言者无罪闻者诫,下流上通上下泰。
周灭秦兴至隋氏,十代采诗官不置。
郊庙登歌赞君美,乐府艳词悦君意。
若求兴谕规刺言,万句千章无一字。
不是章句无规刺,渐及朝廷绝讽议。
诤臣杜口为冗员,谏鼓高悬作虚器。
一人负扆常端默,百辟入门两自媚。
夕郎所贺皆德音,春官每奏唯祥瑞。
君之堂兮千里远,君之门兮九重閟。
君耳唯闻堂上言,君眼不见门前事。
贪吏害民无所忌,奸臣蔽君无所畏。
君不见厉王胡亥之末年,群臣有利君无利。
君兮君兮愿听此,欲开壅蔽达人情。
先向歌诗求讽刺。
深度赏析
暂无赏析收录
字词注释
暂无注释
白
白居易 [唐]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補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誥,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僕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劉禹錫酬咏,号劉白。《长慶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別集補遗二卷,今編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補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誥,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僕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劉禹錫酬咏,号劉白。《长慶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別集補遗二卷,今編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補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誥,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僕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劉禹錫酬咏,号劉白。《长慶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別集補遗二卷,今編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補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誥,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僕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劉禹錫酬咏,号劉白。长慶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別集補遗二卷,今編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補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誥,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僕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劉禹錫酬咏,号劉白。长慶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別集補遗二卷,今編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于禮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補诗二首。(複出一首)
查看全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