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溪逐水薫渔樵,策杖褰衣屡蓦桥。
鸟坐春池双影近,人呼幽谷两声遥。
祥烟五色飞仙电,瑞草千藂(丛)间药苗。
河畔曲肱而取饮,嫌烦且弃树中瓢。
([一]以上诗凡六写本,其原编号及校次如下:原卷〖伯二七四八〗、甲卷〖伯三九二九〗、乙卷〖伯二九八三〗、丙卷〖伯三八七○〗。
卷末多《题隐士咏》一首,幷有“咸通十二年十一月廿日学生刘文端写记”一行。
丁卷〖斯六一六七〗、戊卷〖伯二六九○〗仅存第一首,不校。
甲卷题作“敦煌古迹廿咏”,乙卷“廿咏”作“二十咏”。
[二]“三危”,甲、乙、丁三卷作“峗山”。
[三]原卷无“向”字,依乙、丙、丁三卷补。
[四]“二”,甲卷作“三”。
[五]“短”下原卷有“见”字,依乙、丙、丁三卷删。
[六]乙、丙、丁二卷无“矣”字。
[七]“三危”,甲、乙、丁三卷作“峗山”。
[八]原卷残缺处,元用甲、乙、丙、丁四卷补之。
凡校补字,均括以[],如[也自鸣]和以下括弧内均是。
[九]“鼓”,甲、乙两卷作“毂”。
[一○]“寻”,甲卷作“看”。
[一一]诗题丁卷作“灵岩莫高窟咏”。
[一二]“刹”,原卷作“日”,依甲、乙、丙、丁四卷改。
[一三]“指”,甲卷作“至”。
[一四]“苏”字原阙,据甲、乙两卷补。
丙、丁卷“苏”作“苏”。
[一五]“走”原作“奏”,依甲、乙、丙、丁四卷改。
[一六]“回”,乙卷作“还”。
[一七]“色”,甲卷作“素”。
[一八]“含”,丁卷作“合”。
[一九]“塞”原作“赛”,依丙、丁卷改。
[二○]诗题丙、丁两卷标作“瑟瑟监咏”。
[二一]此句甲卷作“为悬宝盖髪”。
[二二]甲卷有三处异文:第一句“昔时”作“昔日”,第二句“遗庙”作“唯庙”,第六句“坟傍”作“其傍”。
[二三]“台”,甲卷作“楼”。
[二四]“坐”原作“作”,依甲、丙、丁三卷改。
[二五]“转”,甲、丙两卷作“尽”。
)-84-([二六]甲卷有两处异文,第二句“与此”作“以此”,第三句“一州”作“州县”。
[二七]“三”原作“一”,依甲、丙、丁三卷改。
[二八]“春渌苔生”四字原缺,依甲、丙、丁三卷补。
[二九]“嫩”原作“懒”,依丁卷改。
[三○]“新”原作“连”,依甲、丙、丁三卷改。
[三一]“弄”,甲、丙、丁三卷作“散”。
[三二]“王”原作“往”,依丙、丁两卷改。
[三三]“鸿”,丙、丁两卷作“虹”。
[三四]“径”,丙、丁两卷作“堠”。
[三五]“生”原作“空”,依甲、丙、丁三卷改。
[三六]“量”原作“两”,依甲、丙、丁三卷改。
[三七]《题隐士咏》原载丙卷末,兹亦移录附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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