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
哭微之
[唐]
白居易
今在岂有相逢日,未死应无暂忘时。
从此三篇收泪后,终身无复更吟诗。
(见《文苑英华》。
)(按《全唐诗》载《哭微之》诗二首,其诗原附于白居易《祭微之文》,略谓无以寄悲情,作哀词二首云云。
《全唐文》卷六百八十一及坊刻《白香山集》均载之。
惟《文苑英华》卷九百八十九《祭微之文》则谓作哀词三首,其第三首为)-173-(诸本所无。
承友人顾学颉先生函告,爰补录于此。
或以其出处不明为疑,则俟方家之考定于来更可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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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
白居易 [唐]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補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誥,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僕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劉禹錫酬咏,号劉白。《长慶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別集補遗二卷,今編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補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誥,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僕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劉禹錫酬咏,号劉白。《长慶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別集補遗二卷,今編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補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誥,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僕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劉禹錫酬咏,号劉白。《长慶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別集補遗二卷,今編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補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誥,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僕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劉禹錫酬咏,号劉白。长慶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別集補遗二卷,今編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補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調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貶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誥,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祕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僕射,諡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劉禹錫酬咏,号劉白。长慶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別集補遗二卷,今編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于禮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補诗二首。(複出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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